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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和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10-11    0次浏览    来源:
 各学院:

为做好杏鑫注册2022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和2021-2022学年青年专任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

(一)配备对象:2022年新进或新转为教师岗位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配备要求:指导教师应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指导教师全学年须听指导的新进教师讲课10学时以上,新进教师全学年须听指导教师或教研室其他教师讲课30学时以上。

二、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名单见下表。

序号

学院

青年教师姓名

序号

学院

青年教师姓名

1

林学院

林孟飞

17

学工部心理中心

杨柳

2

林学院

朱原野

18

体育学院

周少文

3

理学院

张佳

19

体育学院

石嘉蔚

4

理学院

周军

20

机电工程学院

万杨大

5

理学院

彭宇翔

21

经济学院

赵果梅

6

理学院

徐涛

22

经济学院

肖丫苹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佘凯旋

23

经济学院

刘玲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美芳

24

林学院

唐涛

9

政法学院

李剑

25

土木工程学院

李铖骏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琼引

26

土木工程学院

赵蓉

1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薛永飞

27

政法学院

杨建武

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李洁

28

音乐学院

郭建光

1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冯艳艳

2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何新星

14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任康梓

3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吴惠俐

15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熊颖

3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肖轹

16

学工部心理中心

赵云亨

32

外国语学院

程丽斓

(二)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在2021-2022学年培养期内听课情况、教学科研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1.青年教师填写考核表;2.查看青年教师听课学习日志;3.查看青年教师教案;4.查看或听取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的报告;5.查看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6.教学督导团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7.青年教师教研教改、参与教学竞赛等情况。

(四)考核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杏鑫注册人事处检查、审定各学院指导教师制实行情况及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杏鑫注册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分配时给予指导教师计算30学时的超课时酬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当年不能申报职称,同时将延长或终止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帮学”关系,第二轮“帮学”关系结束时,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将培养对象调整至其他岗位。

三、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2022年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2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1);

2.2022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呈报表(附件2)。

(二)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工作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1-2022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附件3);

2.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1-2022学年考核表(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档请于101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附件1和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277821838@qq.com。联系人:冯伟,电话:85623283。

附件:

1.2022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一览表

2.2022年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呈报表

3.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1-2022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

4.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2021-2022学年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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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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