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科主要负责全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落实国家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保险工作条例;
二、制定杏鑫注册教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有关保险的具体办法;
三、制定杏鑫注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教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的预算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统筹与个人帐户基金的征缴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保险部门为参保人员办理保险费用的兑付与报帐手续;
七、负责参加各种保险工作帐户的进入、转出以及建立工作;
八、负责做好与各上级保险部门、定点医院医保科的协调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